商展護身符 隨身攜帶律師函
【2008/03/11】
台廠在德國漢諾威參展,遭檢警大動作臨檢,查扣多項展示產品,不少業者稱日後不想再參加商展,衍生出「參展寒蟬效應」。國內律師都表示,國際商展是產品曝光的重要場合,如果在參展前多做功課,例如請律師出具「律師函」或「不侵權證明」,以降低類似事件的重演。
由於台灣是代工及外銷導向,參加國際展覽是重要的拓銷管道,但要如何自保,考驗台廠在智財權保護的應變方式。
不少律師都建議,未來廠商在參加國際大型商展前,可先請律師出具「律師函」,或是「不侵權證明」,一旦遭遇檢警或主辦單位來「騷擾」時,作為護身符。
智泉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韋君指出,過去三、四年,類似的案子不斷發生,但是最後發現,這些發動者,主要是專利管理公司或是競爭對手,用意在讓這些被臨檢的對手們,在展場「難看」,讓客戶或潛在客戶不敢下單,甚至轉單,最後雖然證明業者沒有侵權,搶單的時效已經過了。
陳韋君表示,大部份被「騷擾」的業者,事後也很難以違反公平交易法來主張權益,只能默默認了,事實上可以有更積極的自我保護,像是在參展前就主動先寄律師函給參展主辦單位「自清」,或是攜帶當地認可效力的律師函,證明參展產品對智財權的尊重,都可以有助於取信當地警察或主辦單位,化解危機。
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陳世杰也指出,廠商為防範事件重演,增加防禦能力,未來在參展前,可以向具公信力或跨國性的專利鑑定機構,或是專利法律事務,所出具「不侵權證明」(non-infringement report),在參展時若再遇到類似專利侵權臨檢情形時,可以出示給檢警看,有助降低傷害。
禾同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蕭富山表示,專利的特性是採取「屬地主義」,參展廠商的參展品就算在台灣、美國、日本市場有專利,但事件地點在德國或是歐盟,只要在當地沒有專利,業者卻有銷售、販賣邀約、製造等侵權型態,專利權人就可以向法院主張申請查扣,其實很難完全避免。
蕭富山說,過去業者專長在設計、製造,這次事件過後,給台廠上了寶貴的一課,應增加對智財權保護的意識,到各地參展前,除了先對當地智財權法律程序先有所了解,與律師確認無虞再上場,增加法律上的自我保護,才是爭取訂單的另一道防護網。
新聞來源:【2008/03/11 工商時報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