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達電出擊告蘋果侵3專利
【2011/08/18】
專利戰仙拚仙!宏達電昨日宣布,於美國時間
8
月
16
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
ITC
)及德拉瓦州地方法院對蘋果提出專利侵權訴訟,主張蘋果的
Mac
電腦、
iPhone
、
iPad
及
iPod
等產品侵害宏達電
3
項專利。這是宏達電繼去年
5
月之後,二度控告蘋果侵權。
宏達電法務長雷憶瑜表示,這已是第三件蘋果侵犯宏達電智財權的案件,蘋果必須停止於產品中使用侵犯宏達電專利的相關技術。宏達電指出,這次所涉專利範圍包括
WiFi
技術及處理器間通訊技術。
宏達電昨日股價下跌逾
3
%,以
801
元作收,大立光(
3008
)昨日跌幅逾
6
%以
810
元收盤。法人認為,專利訟訴戰,除非演變成產品無法銷售,否則要一年半載才有結果,對股價影響有限。
宏達電與蘋果之間的專利戰,始於去年
3
月初,蘋果在
ITC
與德拉瓦州地方法院共對宏達電提出
20
項專利訴訟,宏達電於同年
5
月反擊,也向
ITC
提出對蘋果的
5
項侵權訴訟。後續,宏達電於今年
7
月初從威盛手中購併
S3
,主要著眼於
7
月初
ITC
才初步裁定蘋果侵犯
S3
的
2
項專利,但蘋果也不是省油的燈,幾天後隨即出手,再告宏達電侵害
5
項專利。如今又輪到宏達電出招回擊。
智泉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韋君認為,蘋果與宏達電的訴訟是各持有專利武器互告,可嚇阻對方的上游或客戶;透過專利,市場先進者雖然抵擋不住後進者,但可透過協商達恐怖平衡。
目前經濟部規畫籌組專利銀行,幫助台灣廠商打專利戰,陳韋君說,依照美國法律規定,如果專利屬於專利銀行,業者借專利來打訴訟,必須擁有專利的單位跟業者一起提出控告才有效。再者,假設有業者向專利銀行借
A
專利來控告蘋果,後續其他廠仍可借用
A
專利對付
B
業者,但再也不能拿來控告蘋果。
新聞來源:
2011/8/18
中國時報
B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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